保障房项目成了他的提款机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2019-09-26 浏览次数:
近日,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市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寿良受贿案,因犯受贿罪,李寿良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追缴其退出的赃款231万元。此前,他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2011年至2018年,李寿良利用担任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居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保障性住房综合建设项目招投标以及施工协调、工程款支付中,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231万元。
权力让他自我陶醉
2007年,李寿良从市经发局调任市国资公司副总经理。从此,李寿良的人生轨迹发生了转折。到国企岗位以后,李寿良频繁出入服务对象安排的酒局牌局,把本应该在民主生活会上的“红脸出汗”变成了酒桌上喝醉酒后的“红脸出汗”,甚至频繁与“圈子”内的老板打牌赌博。
2011年10月,建德市政府为改善低收入人群的居住环境,决定在新安江街道叶家社区汪家自然村实施保障性住房综合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亿多元,用地面积8.21公顷,建筑面积13.47万平方米,共建38幢安置房,其中经济适用房600套、廉租房48套。这个项目当时是建德最大的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正是李寿良担任董事长的万居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
“在这个项目上,作为业主方,我有关键一票”,“我不能做到随意让谁中标,但是我不想让谁中,他就一定中不了”。李寿良很快就把手上的权力变为了为自己谋私的工具。
金钱让他迷失方向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得知李寿良拥有保障房建设的决定权,平常一直安排其赌博吃喝的张某找上门来,希望他和朋友挂靠的建设公司能够中标,并表示绝不会让李寿良“吃亏”。二人一拍即合。
2011年10月11日,汪家村保障房项目在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参加投标的有6家企业,李寿良为了让张某挂靠的公司中标,他量身打造了投标条件,将投标资格由建造师5年内10万平方米以上业绩,降为8万平方米以上业绩,让原本无资格报名投标的张某顺利入围“角逐”。
后来,他又通过违规提前向张某等人出示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初稿,商定需要修改的内容等方式,让张某挂靠的公司顺利中标,张某成为保障房建设施工方。
中标后,张某挂靠的公司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李寿良“好人做到底”,又随意放宽政策,同意对方使用银行担保函,减轻施工方的资金压力。
正如李寿良所说:“我这么做,是为了不让张某吃亏。”
“那你知不知道你的行为会让国家吃亏?”面对调查人员的反问,李寿良无言以对。
“李总,这个项目多亏了你。买房差多少钱?我帮你!”面对张某的“大方”,李寿良坦然受之,一次就收了其200万元现金,单笔受贿数额为建德历年之最。为规避调查,李寿良和张某订立攻守同盟,决定把这笔钱打入其丈母娘的银行账户。
“李总,这个象牙送给你。”不久之后,李寿良又收下了该项目有关人员潘某所送的象牙。后来,听说李寿良不喜欢象牙,潘某又从李寿良手中拿回,折价卖出后,送给他15万元现金。
放纵让他堕入深渊
“我当了23年领导干部,之前一直都是副职,当上一把手思想上就放松要求了……所以我就开始贪图享受……”李寿良在忏悔书中写道。
多年的领导干部经历,让李寿良积累了大量的人脉关系。承做地勘业务的陈某为了让李寿良帮助介绍业务,与其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15年7月,李寿良饮酒后驾驶陈某新买的轿车出了车祸。张某得知该情况后,为感谢李寿良曾经在保障房项目中为其提供的帮助,为李寿良支付了更换新车补差价款13万元。
就是这样,李寿良一步步把保障性住房项目这个民生工程,变成了自己获利的“主战场”。“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一直深感后悔。我也真心希望,其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我为戒。”李寿良在法院庭审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本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李文频 阎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