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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国有企业监督的思考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9-09-05 浏览次数: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突出重点、精准有力,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找准职责定位、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国有企业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到位,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纪委监委围绕“强化国有企业监督,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开展调研。

当前国有企业存在监督短板

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调研发现,当前国有企业监督覆盖面较大,在管党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上,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监督缺位、不到位问题。一些国有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上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较强、下级单位较弱的情况,部分企业在“两个责任”落实上存在相对乏力的问题,“上热中温下冷”问题突出。有的对履行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定位不清、职责不明,对一些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关键环节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力;有的重经营、轻党建,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内控约束机制不完善。调研发现,国有企业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机制、公开招投标、党委议事程序等方面。有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权、执行权、决策权彼此制约程度不高,内控制度不完善,存在监督程序走过场现象;有的企业对一些制度干脆不执行,或在执行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违规决策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按制度办事,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不愿主动接受监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监督效能发挥待提高。调研数据显示,从受理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来看,国有企业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在党的十九大之前的占76%,在党的十九大之后的占24%。可以看出,实行综合派驻监督以来,有关国有企业的信访举报存量逐渐削减,增量得到有效遏制。但从近两年来受理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来看,日常监督工作还不扎实、不到位,监督手段还较为单一。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四种形态”认识把握还有差距,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不规范,责任追究不严格,不能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同级监督宽松软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做深做细做实国有企业政治监督

强化政治监督。一是树立鲜明政治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找差距抓落实,强化政治监督能力,加强政治生态研判,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紧盯党的领导是否坚强、“两个维护”是否坚决、履行主体责任是否到位、决策制度是否执行和班子成员思想作风等突出问题,督促国有企业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协同推动责任落实。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督促国有企业党组(党委)细化完善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三项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落细,完善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销号机制,并将巡察结果运用到企业绩效考核和业务管理中。三是推动监督形成合力。强化问题导向和靶向思维,紧盯涉及党的建设、作风建设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点环节、重要岗位、重大事项等问题,整合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监事会等部门的监督力量,采取交叉检查、专项检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全方位形成监督合力。

精准处置问题线索。针对信访件数量大、纪检监察组人员不足的现状,综合运用本组核查、“借力”核查、转办核查等方式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研判、统一筹划”。一是统一登记、闭环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对来信来访或转交办件及时登记、分类建账,定期更新信访件登记、办结情况,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各个环节全程留痕、销账管理。二是统一研判、规范处置。不定期召开组务会研判、会商,严格甄别举报材料和反映的问题,用好处置方式,既防止小题大做,又防止问题线索流失;对疑难复杂的线索和信访件,及时请示报告,主动联系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加强指导,确保核查处置质量。三是统一筹划、讲求方法。坚持上级交办优先、巡察移送优先、实名举报优先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采取合并处置,提高信访线索办理效率,注意甄别诬告陷害,澄清不实举报,实现及时、精准、有效监督,避免工作重复和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做实做细派驻监督。一是加强纪法约束。紧盯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从严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收礼送礼、公款吃喝等顶风违纪行为;紧盯重要环节,严肃查处国企产权、工程招投标、选人用人、“三重一大”违规决策或者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腐败问题;紧盯重点事项,严肃查处对中央决策部署贯彻不坚决、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以及企业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二是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做好谈话函询工作,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形式,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强化组织关怀。开展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帮扶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对按照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职工认可的干部,影响期满后对其进行考核评价,评价意见作为提醒教育、监督管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对线索和信访件处置办理中发现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选人用人、绩效考核、行业行为规范等“三重一大”方面意见和建议,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紧建章立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扎紧制度笼子。

(福建省三明市纪委监委课题组)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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